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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供氧系统: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检查验收要求
行业资讯2025-02-10667

(一)各报警装置交叉错接和标识检查验收

为防止因出现交叉或错接导致装置损坏,在监测报警系统功能测试前应先检查确认不同 医用气体的监测报警装置安装位置正确、相位正确、接线正确;同时还应检查确认报警装置的 标识与检验气体、检验区域一致。

(二)各子系统报警功能检查验收

完整的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是由各子系统组合而成,因此医用气体报警监测系统的验 收首先应对各子系统进行单独检查验收。子系统监测与报警功能验收包含以下内容:

(1)气源报警检查:

——医用液体贮罐中气体供应量低时的报警检查;

 ——汇流排钢瓶切换时的报警检查;

——医用供气系统切换至应急备用供气源时的报警检查;

 ——应急备用供气源储备量低时的报警检查;

——正压供气源工作压力超出额定压力±15%时的超、欠压报警检查;真空压力低于 48 kPa时的欠压报警检查;

——各本地报警启动时,气源报警显示相应设备故障的检查。

(2)就地报警检查:

——医疗空气供应源、医用真空汇、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机组中的主供应压缩机、真空泵故 障停机时的报警检查;备用压缩机、真空泵、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泵投入运行时的报警 检查;

——医疗空气系统未安装一氧化碳转换为二氧化碳装置时,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的报警 检查;

——液环压缩机内水分离器高水位报警检查;非液环压缩机系统排气高温停机报警检查;

——采用液环水冷式压缩机的空气系统,储气罐内液位高于可视玻璃窗口或液位计最高 位置时的液位报警检查;

——医用真空汇中真空泵故障停机的报警检查;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塔故障停机的报警检查;

——当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氧浓度低于规定值时,启动氧气浓度低限报警及应急备用气源 运行的报警检查;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一氧化碳浓度超限的报警检查。

(3)集中监测报警系统检查验收。集中监测报警系统记录检查,应包含:气体流量、压力、 浓度、露点及环境温度、湿度等,并可设置报警范围、音量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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