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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气体设备、医用呼叫对讲设备、医用净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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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康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医用气体系统的企业,服务东北三省各类医院、养老院、实验室等机构,合作单位遍布吉林、辽宁、黑龙江的长春、沈阳、黑龙江、大连、吉林、牡丹江、铁岭等区域并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公司主要涉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病房呼叫系统等设计、生产、安装、售后服务等一体的综合性医疗设备企业。

      公司服务产品主要有氧气汇流排、制氧机、负压机组、氧气管道、气体终端、氧气二级减压箱、气体报警器、氧气流量计、医用净化板、净化空调、净化门等医用设备。

      康护医疗始终秉承创新科技、合作共赢的理念,服务广大医院养老院医美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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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用气体:重症监护室气流组织和风量要求

吉林医用气体:重症监护室气流组织和风量要求

2025-07-14/

行业资讯

1.医疗区新风量不小于2次/h,急诊急救部重症监护病房医疗区新风量不应小于3次/h,人均新风量不应小于400人均新风量 m/h。2.负压单元应采用新风直流空调系统,总风量(新风量)不应小于12次/h。3.污水室、污水洗涤室、卫生间等。,应设置机械排气,排气口的布置不应保留局部空气。通风次数应为10次/h~15 次/h。4.在使用洁净空调的医疗区,气流组织应上下,舒适空调应上下,或上下。负压单元的气流组织应为上下排。6.医疗区的送风应避免直接吹到病床上。回风口(排风口)应设置在与送风口相对的床头下侧,排风口下侧距地面不小于0.1 m,上边缘不宜高于地面 0.6m。7.除有清洁要求的重症监护病房外,医疗区送风口可采用双层百叶风口、散流器等风口形式,排风口采用单层百叶风口。出风口和出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8.负压单元排风量应超过送风量150m/h 以上。送风、排风管应安装电动密闭阀,可单独关闭管道对房间进行消毒。病房外应设置电动密闭阀。

辽宁医用气体工程:医用管道设置要求

辽宁医用气体工程:医用管道设置要求

2025-07-12/

行业资讯

1.对医用气体压力稳定要求较高的用点附近,应在附近设置储罐或采取其他压力稳定措施。2.医疗氧气、医疗真空、医疗空气管道在生命支持区域应单独从医疗气源处接出。3.医用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及其混合气体管道敷设应保证良好的通风。管道不应通过医护人员的生活和办公区域,法兰或阀门不应设置在管道通过时。4.成品管件应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的分支连接。5.医用气体管道敷设的环境温度应始终高于管道内气体的露点温度 5℃以上。当医用气体管道因不能满足而可能有凝结水沉淀时,其坡度至少应为 0.002。医用真空管道应通过斜坡收集污水罐,并在管段最低点设置排水装置。室外管道应采取有效的保温和防冻措施,因为寒冷的气候可能导致医用气体沉淀凝结水。6.建筑物内的医用气体管道应敷设在专用管井内。7.医用气管穿墙、楼板、建筑物基础时,应设置套管。套管内的医用气管不应有焊缝,套管与医用气管之间应填充不燃材料。8.医疗室内的医用气体管道应等电位接

黑龙江医用气体系统:医疗空气一般规定

黑龙江医用气体系统:医疗空气一般规定

2025-07-09/

行业资讯

1.压缩机进气应满足下列条件。1.1进气口应设置在远离污染的地方,并符合下列要求:(1)室外进气口与建筑物门、窗、进排气口或其他开口的距离应大于 3 米,高于室外地面 5 米;(2)室内进气口应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相同或优于室外空气质量,并满足以下条件:(a)空气质量应能连续供应;(b)进气点不得设置在电机风扇或传送带附近。2.进气管应采用防腐金属材料,并按设备要求配备进气过滤器。3.如果多台压缩机共用进气管,应保证总进气流量要求。各压缩机进气端应设置隔离措施;4.室外进气口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耐腐蚀。5.后冷却器应满足以下要求:(1)后冷却器作为压缩机部件时,应配置每台压缩机;(2)独立后冷却器至少配备两台,流量最大的单台后冷器故障时,其余后冷器应满足设计流量;6.储气罐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 150 或相应的国际标准;(2)应使用防腐材料或进行防腐处理;(3)应配备安全阀、压力显示器,并应安装自动和手动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