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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用气体系统:医用气体报警系统
行业资讯2025-04-23542

1.除安装在医用气源上的本地报警外,各监测点应有独立报警显示。

2.报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显示应持续至故障解除;

(2)无条件启动报警声响,1 米处的声音不应低于 55dBA 并具有临时静音功能;

(3)具有报警指示灯故障测试功能;

(4)报警传感器连接断开时应有声光报警;

(5)应具有断电恢复自启动功能。

3.气源报警和区域报警供电应同时接入医院应急备用电源。

4.气源报警安装设置

5.气源报警应安装 24 小时连续监控的区域。

6.如需设置第二气源报警,两个气源报警应直接连接到要监控的触发装置。

7.如果报警信号需要通过继电器连接到气源报警器,则继电器的控制电源不能与任何气源报警共用。

8.气源报警应具备以下报警内容:

(1)汇流排气瓶切换时应启动报警;

(2)医用液体储罐气体供应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3)医用供气系统切换到应急备用供气源时,应启动报警;

(4)应急备用供气源储备量低时,应启动报警;

(5)正压供气源工作压力超过允许压力上限和欠压 20% 启动超压、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56 kPa(420mmHg)应启动欠压报警;

(6)气源报警器应对每个气源设备至少设置一个故障报警显示。当任何本地报警启动时,相应设备的故障应同时显示在气源报警上。

9.不同区域的气源设备应设置自己独立的气源报警面板。

10.区域报警面板应安装在护士站或其他类似的监测区域,区域报警应设置医用气体压力显示。

11.生命支撑区应设有压缩气体工作压力超过允许压力上限和欠压 20% 超压、欠压报警;真空压力低于真空压力低于真空压力 37kPa(275mmHg)时的欠压报警。

12.医疗空气系统、器械空气系统、医用真空汇、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麻醉气体排放系统的本地报警应设置以下内容:

(1)备用压缩机、真空泵、麻醉废气排放真空泵投入运行时,应启动备用运行报警;

(2)医疗空气系统未安装一氧化碳转化为二氧化碳装置时,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监测,一氧化碳浓度超标时应启动报警;

(3)当医疗空气压力露点温度超过露点温度时 0℃时应启动报警,设备空气压力露点温度高于-30℃时应启动报警;

(4)液环压缩机应具有水分离器的高水位报警功能;非液环压缩机系统应设置排气高温停机报警;

(5)在液环水冷压缩机的空气系统中,当储气罐内液位高于可视玻璃窗或液位计的最高位置时,应启动液位报警;

(6)医用真空汇应设置真空泵故障停机报警;

(7)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压缩机、分子筛吸附塔应设置故障停机报警;

(8)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富氧空气压力露点温度超过 0℃时应启动报警;

(9)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氧浓度低于医用分子筛制氧机氧浓度低于 93%时应启动低氧气浓度报警和应急备用气源运行报警;

(10)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应设置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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