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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供氧系统:氧气和相关气体气瓶的储运与使用
行业资讯2025-06-13523

1. 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氧气瓶子不能与其它气瓶混合,好、坏、空、实瓶应分别存放;

b) 储存气瓶时,拧紧瓶帽,整齐放置,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配备防倒装置。卧式时,应防止滚动,头朝一侧,气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五层;

c) 应该存放在专用仓库里,气瓶仓库应该符合GBJ16 有关规定;

d) 仓库里不允许有沟渠和隧道。严禁明火等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冬季供暖只允许使用水暖或低压蒸汽。

2. 在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a) 运输工具应该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b) 必须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动;

c) 气瓶吊装必须使用防滑专用器具进行;

d) 瓶内气体的相互接触会引起燃烧、爆炸和毒性气瓶,不允许与汽车(车厢)一起运输;与瓶内气体发生化学反应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物品不允许与氧气瓶一起运输;

e) 气瓶安装在车内,应妥善固定。水平放置时,头部朝向一侧,堆垛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得超过五层;站立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f) 夏季运输应该有遮阳设施,避免暴露在阳光下;城市繁华的城市应避免白天运输;

g) 汽车、船舶运输气瓶不得停靠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汽车、船舶停靠时,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h) 污染油脂的运输工具,不能装运氧气瓶。

3. 使用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气瓶的颜色和标记应严格执行 GB7144 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不得随意改装气体;

b) 使用气瓶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盛装气体;

c) 放置气瓶的地方,不能靠近热源,距离明火。 10m 以外;

d)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严禁敲击、碰撞;

e) 夏季应防止暴晒;冬季气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f) 瓶内气体不得耗尽,必须留下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得小于 0.5MPa;

g) 使用设备时,必须配备防止倒罐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h)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i) 接头、管道、阀门和与气瓶连接的减压装置应由铜基合金制成。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污、油脂和溶剂污染。锈渣、焊渣等机械杂质不得堆积在内部;

j) 减压装置前后应设置压力表,气流速度不应大于规定流速。当用氧量较大时,可采用汇流排,汇流排应采用放散管道和阀门向室外排放。紫铜管或金属软管应用于汇流排气管。

k) 输送氧气的软管必须使用特殊的耐压软管。软管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损坏、热烧伤、化学腐蚀。

l) 瓶子后面的输送系统必须紧密连接,防止泄漏。

m) 在氧焊、气割作业中,火源与氧气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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