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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医用气体系统:管道系统的敷设要求
行业资讯2025-01-17320

(1)敷设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场所,其环境温度应始终高于管道内气体的露点温度5℃ 以上。如环境温度未达到上述指标应采取保温措施。

(2)医用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及其混合气体管道的敷设处应通风良好,且管道 不宜穿过医护人员的生活、办公区,必须穿越的部位,管道上不应设置法兰或阀门。

(3)生命支持区域的医用气体管道宜从医用气源处单独接出。

(4)医用气体管道不允许和燃气、燃油管共架敷设,必须共架时要保持大于0.5 m 的管 距,共架部分不得有阀门及连接接头。架空医用气体管道与其他管道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规定。

(5)医用气体管道不允许和导电线路、电缆共架敷设,也不允许与导电线路、电缆交叉接 触,防止漏电火花击穿管道造成事故。

(6)医用气体管道穿过墙壁、楼板以及建筑物基础时,应敷设在套管内,穿楼板的套管应 高出地板面至少50 mm,且套管内的管段不得有焊缝及连接接头,套管与医用气体管道之间应 采用不燃材料填实。

(7)医用气体管道宜敷设在专用管井内,但不允许与可燃、腐蚀性气体或液体、蒸汽、电 气、燃气等供电线路公用管井。

(8)在管道的适当位置上设支承,水平直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2-6的规定,垂 直管道限位移支架的间距应为表2-6中数据的1.2~1.5倍,每层楼板处应设置一处。

(9)医用气体管道应作等电位接地;医用气体管道接地间距不应超过80 m, 且每个病区 不应少于一处,室外埋地医用气体管道两端应有接地点;除采用等电位接地外,其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10 Ω。

(10)室内医用气体管道宜明敷,表面应有保护措施。局部需要暗敷时应设置在专用槽板 或沟槽内,沟槽底部应与医用供应装置或大气相通。

(11)医用气体输送管道的安装支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经防腐处理,管道与支吊架 的接触处应作绝缘处理。

(12)所有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管件、仪表、阀门和附件,都必须事先进行脱脂,脱脂后的管 道用不含油空气吹净;医用真空管道、管件、阀门和附件宜脱脂处理。

(13)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系统耐压试验的试验压力为1.15倍的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医用 真空管道系统耐压试验的试验压力为0.2 MPa,要求接头、焊缝、管道无渗漏,无肉眼可见的 变形。

(14)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为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医用真空管道 系统气密性试验的试验压力为-0.07 MPa,泄漏率应符合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 术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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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室外部分医用气体管道应有防雷击措施。

(16)埋地或地沟内的医用气体管道不应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当管路必须设置阀门时应 设专用阀门井。

(17)埋地或地沟敷设的医用气体管道应作绝缘防腐处理,地沟内应有排水措施。

(18)埋地医用气体管道的敷设深度应大于当地冻土层厚度,且管顶距地面不小于0.7 m。 当埋地管道穿越道路或埋深不足、地面上载荷较大时,管道应加设防护钢套管。

(19)地下医用气体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应参照 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0)医用气体管道地沟应用细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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