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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用气体:压力表的检测要求
行业资讯2025-03-11535

(一)压力表的强制检验范围。

压力表的准确显示对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定期对其进行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国家计量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所有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均需进行强制检定。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明确了压力表(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具体包括以下七类:

——测量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区域。

——固定式空压机的风仓和总管压力测量。

————发电机、气轮机的油压以及机车的压力测量。

——用于医学的高压灭菌器和高压锅的压力测量。

——测量带有报警装置的压力;

——测量密封增压容器中的压力;

——对有害、有毒及腐蚀性介质的压力进行测量。例如:弹簧管压力表、远程电传压力表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必须进行强制检定。这包括对矿井内巷道风压和风速的测量,例如矿用风压表和矿用风速表。

(3)安全防护用的氧气表必须经过强制检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在充装氧气瓶的过程中,对氧气压力进行监测和测量。

——在工艺过程中,氧气压力的测量容易引发爆炸,并且会影响安全。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包括医院中用于输氧的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设备的氧气压力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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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表强制检验的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需遵循计量检定规程。国家级的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的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如不存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由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计量行政部门分别编制部门级和地方级的计量检定规程,并需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应由负责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来确定。

在实际应用中,压力表(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大多数为弹簧管式的一般压力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87年1月1日发布的JJG 52—2013《弹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该规程自2013年12月24日起生效,适用于测量上限从0.1MPa到100MPa系列的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规程的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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