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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用气体:手术室专用气源配置原则与要求
行业资讯2025-01-09189

手术室专用气源配置原则与要求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医疗需求及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 的供应情况设置气体的供应源,并宜设置满足一周及以上,且至少不低于3 d 的用气量或储 备量。

(一)选型及安装原则与要求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的供应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气体汇流排供应源的医用气瓶宜设置为数量相同的两组,并应能自动切换使用。每 组气瓶均应能满足最大气流量;

——气体供应源的减压装置、阀门和管道附件等,应符合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 技术规范》第5.2条的规定;

——气体供应源过滤器应安装在减压装置之前,过滤器精度应为100 μm; 

——汇流排与医用气体钢瓶的连接应采取防错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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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要求

(1)医用气体汇流排应采用工厂制成品。输送氧气含量超过23.5%的汇流排的高、中压 段应使用铜或铜合金材料,不应采用快开阀门,汇流排应使用安全低压电源。

(2)各种医用气体汇流排在电力中断或控制电路故障时,应能持续供气。医用二氧化碳、 医用氧化亚氮气体供应源汇流排,不得出现气体供应结冰情况。

(3)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均应设置排气放散管,且应引出至安全处。

(4)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应设置监测报警系 统,并应符合GB 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第7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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