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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心供氧:医用管道布置的基本要求
行业资讯2025-01-10675

医用管道布置的基本要求

(1)架空敷设的医用气体管道,水平直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2-6的规定;垂直管道限位移支架的间距应为表2-6中数据的1.2~1.5倍,且每层楼板处应设置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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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架空敷设的医用气体管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医用气体管道之间、管道与附件外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 mm, 且应满足维护要求;

——医用气体管道与其他管道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2-7的规定,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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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埋地敷设的医用气体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间距,均应 符合现行GB 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有关地下敷设氧气管道的间距规定。

(4)埋地或地沟内的医用气体管道不得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并应作加强绝缘防腐处理。

(5)埋地敷设的医用气体管道深度不应小于当地冻土层厚度,且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 0.7m; 当埋地管道穿越道路或其他情况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6)医用氧气管道不应使用折皱弯头。

(7)医用真空除污罐应设置在医用真空管段最低点或缓冲罐入口侧,并应有旁路或备用。

(8)除牙科湿式系统外,医用气体细菌过滤器不应设置在真空泵排气端。

(9)医用气体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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